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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气污染环境严重,环保部门有强制执行权

发布日期:2013-05-29浏览次数:13640
  对于一些空气污染环境的严重性越来越明显,这也意味着我国将进入全面废气净化工程的开展。近年来,环保部门已下令强制执行。但是否能够坚持强制执行?执行效果如何呢?这些z6尊龙凯时都拭目以待。
  近期,环保部门对各地区的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进行挂牌督查,并明确规定如若在2013年11月底前未能完成督办事项,将进行罚款或禁止该企业进行生产作为处罚。
  与此同时,会有人质疑:环保部门有强制执行权吗?其实环保部分行使行政强制权完全符合《行政强制法》关于行使行政强制权的规定。从2012年1月1日以后,已确定,各级环保部门不仅具有“在法律、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处罚”的权力,而且具有了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强制执行权。
  所谓的行政强制执行,就是指行政机关或是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,对未能及时履行或不履行的公民、法人、或其组织进行强制性的履行义务的行为。环保部门所行使的强制执行权是以申请人民法院实施为主,由行政机关依法规授权独立实施为辅的制度。
  河北z6尊龙凯时环保有限公司积极响应环保部下发的规定,将所有技术应用于废气净化工程,特别是活性炭废气处理设备、等离子净化器、UV光解净化等净化设备更是积极研发,确保环保部门行使强制执行权的时候不会因为环保技术问题羁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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